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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14 14:03来源:作者:编辑点击:
由于“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转移了视线,和反垄断局对可口可乐公司并购汇源一案一度被公众淡忘,各媒体有关政府审批情况的相关报道并未停息,可谓众说纷纭。
虽然有不同的舆论影响,但一位接近可口可乐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一并购已经是“板上钉钉”,通过反垄断审查应当没有问题。
不过,近期曝有官员涉外资并购利益输送,预期对涉外并购审批构成一定负面影响。业内因此分析,即便可口可乐购汇源案合理合法,也不会很快给出结果。
并购案何时开审不明确
从9月19日宣布已递交材料至今,40天过去了,相关审查进行到何种程度,可口可乐以及反垄断局都没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反垄断法》(谁将首先祭旗)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
9月19日,可口可乐方面称已将收购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到商务部。诸多业内人士以及媒体据此推断10月19日前后并购会有一个说法,然而迟迟没有相关消息。
至今,关于审查的猜测已经出现多个版本,有媒体称“按规定30个工作日若没有宣布通过,意味着相关审查转入下一个程序,即需要举行相关行业内的听证会”。更有甚者,称业界传言“商务部已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10月24日,此前爆“可口可乐封口门”的和君创业咨询公司发出《致可口可乐董事长的公开信》,要求其“调整在华竞争战略,亲自来华与中国同行业企业”对话沟通。
就审批事宜,本报记者致电可口可乐公司发言人李小筠,她表示公司正在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强调申请过程是需要时间的,至今没有收到商务部任何相关反馈,对传言不做评价。
10月28日,,反垄断局工作人员在接听本报记者电话后表示“还没审呢,还在要求可口可乐补交材料”。对记者询问的申报材料现在是否完备,从何时视为开始实施初步审查等问题,对方均没有回答。
《反垄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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