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乳制品网!

广告

广告

强化安全监管助高原特色乳业跨越发展

时间:2013-12-25 15:50来源:作者:编辑点击:

导读: 云南省大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江国林周应良近年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紧紧围绕“高原、安全、优质、高效、生态”的乳业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以转

云南省大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江国林周应良

近年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紧紧围绕“高原、安全、优质、高效、生态”的乳业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以转变养殖方式、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为基础;以资源为依托,市场为导向,加工为龙头,质量、效益为中心,科技为支撑,政策扶持为保障,积极探索和创新安全监管机制。通过努力,全州高原特色乳业产业实现了跨越发展。但是,大理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容忽视的六大问题:一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二缺乏必要的监管监测设施设备,监管执法手段单一;三是收奶站设置奶点不够合理,收购秩序混乱;四是乳品加工企业对收奶站管理不到位;五是生产、收购等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六是生鲜乳价格低,奶农生产积极性不高。

对此,笔者作为一名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对当地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抓实生鲜乳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推动大理州高原特色乳业跨越发展提出七个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级进一步完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加强监管,逐步建立完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理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的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生鲜乳检测能力建设和监管工作经费补助等。

二是建立机构,核定编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奶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在州级及奶业重点县市成立办事机构,根据生鲜乳监管需要,核定增加人员编制3人~5人,专职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另外,每个乡镇也要明确两名以上专、兼职监管人员,每个行政村聘请1名~2名监管员(可由防疫员、协检员兼任),经畜牧部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履行对机械化挤奶站、收购站和养殖环节的日常监管。

三是完善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以大理州本级以定量检测为主,建立第三方质量监测机构,仲裁乳品企业与奶农之间的质量纠纷,县级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站,配齐快速检测设备,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四是明确基地,加强奶站监管。乳品加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乳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大理州政府奶源基地划分方案和“一村一企、一村一站”的设站原则,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乳品企业,在机械化挤奶站辐射范围内,坚决取缔收奶站(点),实行“两站合一”,由企业自建自管,坚决取缔业主自建挂靠企业的生鲜乳收购站、奶点等中间环节,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工企业必须按收购合同面对奶农,每天分早晚两次直接收奶,奶款直接支付给奶农,当月结算奶款。每个奶站设立一个质量安全负责人,奶站负责人与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奶站聘用人员与负责人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与县市畜牧兽医局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每个奶站公示两名监管执法人员及监督举报电话。

五是落实保险,建立合理的原料奶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国家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企业通过帮助奶农承担部分保费与奶农建立紧密联结机制,稳定奶源基地。由发改(物价)部门牵头,成立由州、县(市)发改、畜牧兽医、奶业协会、乳品加工企业、奶牛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户)代表组成的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开展奶牛生产定点调查,根据生鲜乳的生产成本和乳品市场营销状况和相关因素,按季度提出生鲜乳收购最低保护价,在大理州政府网和大理州农业信息网上公布,购销双方在最低保护价的基础上按质协商定价。

六是预防疫病,强化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奶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大奶牛结核病、布病监测净化力度,做到监测一片净化一片。注意观察奶牛健康状况,及早发现和治疗奶牛乳房炎等疾病。加强奶牛检疫监管,严防通过流通领域引发奶牛疫病。加强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是从源头上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要认真收集整理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户的基础信息,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购销台账和生产记录,及时清理和取缔未通过兽药GSP认证的企业。按照省、州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抽检工作,一旦在兽药、饲料中发现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隐患。认真做好乡村兽医登记工作,及时核发乡村兽医登记证,并加强对治疗机构及乡村兽医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诊疗活动和使用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禁止在动物饲料和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名录》的行为。


七是强化宣传,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各种层次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对生鲜乳执法监管人员和生产、收购、运输等从业人员法制意识、质量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科学饲养意识的培训,引导奶牛养殖者科学健康养殖,产优质奶,规范乳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自觉执行各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切实履行乳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执法监管到位和科学饲养、安全生产、守法经营,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向社会公布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妥善处理公众举报投诉,营造大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行为,维护生鲜乳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探索推行生鲜乳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特别要鼓励生鲜乳生产收购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和提供线索,积极主动防范生鲜乳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佳佳

-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广告

广告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官方微博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5-2021 陕西微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 备案号: 陕ICP备15016078号-7

本站申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删除!QQ:1351954934

{eyou:robot copyright='qjp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