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乳制品网!

广告

广告

市民投诉陵城家庭号购物中心售卖过期酸奶

时间:2019-05-06 09:30来源:作者:admin点击:

导读: 尚先生购买的优乐多酸奶 保质期写着6个月 尚先生的购物凭证 近日,德州陵城区市民尚先生向大众网记者反映,自己在陵城区家庭号购物中心买到过期酸奶,维权时超市不做合适处理。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2018年10月14日生产的酸奶,保质期是6个月,今年4月14日就已经过期
市民投诉陵城家庭号购物中心售卖过期酸奶(图1)
  尚先生购买的“优乐多”酸奶
市民投诉陵城家庭号购物中心售卖过期酸奶(图2)
  保质期写着“6个月”
市民投诉陵城家庭号购物中心售卖过期酸奶(图3)
  尚先生的购物凭证
 
  近日,德州陵城区市民尚先生向大众网记者反映,自己在陵城区家庭号购物中心买到过期酸奶,维权时超市不做合适处理。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2018年10月14日生产的酸奶,保质期是6个月,今年4月14日就已经过期了。”陵城市民尚先生告诉记者,4月20日下午,他在家庭号购物中心花了12元,给孩子买了4瓶装的“优乐多”酸奶,晚上孩子喝了却拉肚子,尚先生这才注意到酸奶瓶上标注的日期已过期。4月23日,尚先生拨打12345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后,家庭号购物中心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他,“他们(家庭号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第一次时候,直接问我想要多少钱。”尚先生告诉记者,“我说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只要孩子没事儿就行,之后也没人联系我。”
 
  5月5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家庭号购物中心楼层经理董某,她表示和顾客双方共就赔偿条件协商4次,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本着为顾客负责的原则,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顾客谈赔偿条件。”董某还向记者介绍,事发后,超市查验“优乐多”酸奶进货记录,并没有2018年10月份批次,只有2019年1月份的。记者追问,没有10月份的进货记录,为何向消费者赔偿,董某回复说:“第一次协商的具体内容我不是很清楚。”
 
  截至发稿前,记者在尚先生处获悉,在陵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协调下,尚先生与家庭号购物中心已达成一致的协商意见,但尚先生并未透露具体的协商内容。家庭号购物中心楼层经理董某则表示协商时她未在场,具体的协商内容不知情。
-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广告

广告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官方微博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5-2021 陕西微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 备案号: 陕ICP备15016078号-7

本站申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删除!QQ:1351954934

{eyou:robot copyright='qjpemail'/}